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要求组织7名专家对经我局申报的代表性传承人相关资料进行审议并确定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人:倪国辉 电话:029—89620725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政编码:710003
附件: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阿斯塔纳6月17日电(记者郝薇薇 赵冰)当地时间6月17...
引言:静脉曲张袜为以自下而上、逐渐递减的方式对腿部施加一定的...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倪四义 胡晓光)当地时间6月1...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接见交流锻炼干部,提...
2025年6月14日,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职业技能...
为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深入贯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