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增加神经外科专业、疼痛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喉专业等4个诊疗科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710003)
电话:029-89620682
传真:029-87345442
2025年9月23日至24日,北京市疾控局在市委...
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由市卫生健康委...
细雨朦胧,秋意渐浓。2025年9月27日,北京大...
为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助力职工调节状态、蓄力前行,...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泾源、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9月19日,自治区医保局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