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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疑问解答看这里!

时间:2023-03-25 05:54:52作者:佚名

  近期,广东医保发布的

  “亲情账号”家庭共济文章

  受到参保人的广泛关注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医保君整理了疑问解答

  一起来看看!

  

  

  1.哪些人可以把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

  2.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使用人员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3.授权关系只能由授权人进行操作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须由授权人主动授权,授权人遵循自愿原则,新增使用人。授权人和使用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

  4.使用人可以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吗?

  使用人可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

  5.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会影响本人使用吗?

  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6.省外异地就医时,能否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仅限本统筹区域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

  7.使用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使用人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同时,可按照参保地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点击链接可查看:广东职工医保“亲情账户”办理指南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ywsd/content/post_4138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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