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3〕5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中,单行支付药品索拉非尼、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和高值药品利妥昔单抗的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已修订(详见附件),请各市(州)遵照执行,确保参保人员合理用药。
原利妥昔单抗、索拉非尼和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生效时间与《认定标准》保持一致。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接见交流锻炼干部,提...
2025年6月14日,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职业技能...
为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深入贯彻中...
居民健康素养率是衡量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
6月9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
为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近日,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