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发〔202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相关部门:
《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相关链接:《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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