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巴彦淖尔市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规范健康经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安全。4月11日-14日,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四级调研员一行7人对我市预防接种、疫情报告、采供血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五原县和磴口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陪同督导检查。
自治区督导组深入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实地督查指导医疗机构13家,重点针对医疗机构中医科、检验科、中药房、中药煎药室、传染病防控管理、预防接种、疫苗存储运输等方面进行督查;督查疾控机构3家,重点针对疫苗购进、分发、供应、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等进行督查;督查采供血机构1家,重点针对采供血机构、人员资质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血液(血浆)采集和供应行为进行督查;督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重点针对卫生许可资质,生产区环境与布局、生产设备、物料及仓储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自治区专家对我市预防接种、疫情报告、采供血、中医诊疗和消毒产品生产等工作给予肯定,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进行座谈做出技术指导,并责令机构立即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下阶段,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深入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对仍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保障群众卫生健康安全。(宋磊 供稿)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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