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特食〔2023〕2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极美(天津)特医食品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详见附件)。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
2023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情况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变更内容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备注 |
极美(天津)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SC12712011217011 | 1.增加保健食品:蓝米牌壳寡糖壳聚糖胶囊、健立方牌红参片、安泰牌辅酶Q10维生素C颗粒(香草味)受委托生产。 2.车间布局及设备设施变更:增加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三种剂型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 | 2023-04-13 | 2027-10-07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1.蓝米牌壳寡糖壳聚糖胶囊: 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00463 委托企业:天津金夕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海莲道与登州南路交口处西南侧怡港中心1,2#-2#-1-721室。 2.健立方牌红参片: 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60259 委托企业:天津安泰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天宇科技园长安路5号。 安泰牌辅酶Q10维生素C颗粒(香草味) 注册号:国食健注G20120322 委托企业:天津核生科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长安路5号。 |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4/t20230417_62079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会前接见交流锻炼干部,提...
2025年6月14日,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职业技能...
为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深入贯彻中...
居民健康素养率是衡量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
6月9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
为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近日,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