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以及医药服务管理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局建立医药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一次,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下午15:30-18:00(15:30-16:30为医药服务管理处接待时间;16:40-17:40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接待时间),如遇假期或特殊情况,自动顺延至第三周。
二、接待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号楼9楼会议室。
三、接待要求
(一)接待内容为涉及药品挂网和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等业务政策咨询、交流。企业来访人员需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接待日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前两天发送至我局邮箱进行预约登记(邮箱:gxjcc_qy@163.com),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并根据登记顺序确定拟接访人员。每次接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5个,每单位不超过2人,来访人员总数不超过30人。如报名超过限定人数,超出部分将安排至下一个月接待。对于特殊紧急情况申诉,根据当事人申请事项内容和处室工作情况,可另外安排专项接待。
(二)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未经允许不得窜访各办公室,影响局机关正常工作次序。
四、医药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日制度自2023年5月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接待日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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