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
若对以上推荐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要属实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71—8239002
通信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省卫生健康委一政医管局
邮编:810001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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