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强两促”行动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省药监局近日印发了《2023-2024年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提出12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我省基层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工作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提出了相关具体举措。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方面,明确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在配强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能力方面,明确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稽查执法力量配备,鼓励从事药品监管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加大人才引进、专业培训和政策支持力度。在推进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方面,明确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海南省“三医联动一张网”优势,逐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市县积极申报建立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化“安全用药月”等科普活动。在经费装备保障方面,明确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适合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使用政策,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按全国药品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和应急保障等设备。
与《工作任务》同时发布的还有《2023-2024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供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参照执行。
2022年3月至今,省药监局求真务实,谋划推进,聚焦体系构建,持续提升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先后出台《海南省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强化监管与服务促进药品质量提升和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对系统推进全省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行了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基层监管难题。
供稿:法规组
值班审核:王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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