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药品年度报告制度势在必行。根据上级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通知要求,衢州市局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高效督促企业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一是聚焦“规定动作”,保障辖区全域通知。为保证药品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联络群明确报送要求及报送时间节点,并利用腾讯会议召开线上药械化业务条线视频会议,强调年报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国家局及省局文件进一步整理必须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单,形成一张“主体清单”,通过市局牵头理顺+县(市、区)局通知到位的形式,确保辖区13家需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全知悉。
二是聚焦“自选动作”,落实年度质量回顾。为确保充分掌握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原料药、辅料企业日常检查,针对8家无需填报年度报告的企业附带性审查年度报告、质量回顾分析等内容。条目式梳理政策清单,明确该类企业附带审查详细内容,由业务处室专人负责审核,加强非上报系统类企业年报内容审核,确保企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三是聚焦“变换动作”,高效完成年报报送。依托市局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平台,组织药械化业务线宣讲员,面向企业业务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加大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累计开展宣讲6次,受众约58人次。列出年度报告工作计划表,细化每家企业完成填报节点,实行点对点督促,保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年度报告工作顺利进行。截至4月底,全市辖区13家企业年度报告已填报至系统,8家企业年度报告已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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