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守正创新,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之“国之大者”,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内容
详见《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各责任处室(单位)要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人、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沟通交流,回应合理诉求。对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加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灵活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及公告栏等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同时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让广大群众都能看懂、听懂,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
(四)强化督查,按时反馈整改情况。各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牵头处室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跟踪、评估,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7月15日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10月30日底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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