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医药函〔2023〕30号
怀化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邵阳市、衡阳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中医医院评审实施细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精神,怀化市沅陵县、溆浦县中医医院,常德市桃源县中医医院,张家界市慈利县中医医院,邵阳市隆回县、武冈市中医医院,衡阳市耒阳市中医医院启动了三级中医医院创建工作,并以各县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三级医院设置申请,经各市卫生健康委审核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先后对上述7所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创建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根据现场评估情况,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现同意将沅陵县、桃源县、慈利县、隆回县、武冈市、溆浦县、耒阳市中医医院7所县级中医医院设置为三级中医医院。
设置三级中医医院执业满3年后,可按照三级中医医院级别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评定相应等次。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20〕13号)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的精神,按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协调当地政府支持中医医院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抄送:沅陵县人民政府、桃源县人民政府、慈利县人民政府、隆回县人民政府、武冈市人民政府、溆浦县人民政府、耒阳市人民政府,沅陵县卫生健康局、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慈利县卫生健康局、隆回县卫生健康局、武冈市卫生健康局、溆浦县卫生健康局、耒阳市卫生健康局,沅陵县中医医院、桃源县中医医院、慈利县中医医院、隆回县中医医院、武冈市中医医院、溆浦县中医医院、耒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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