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支持市(州)名单公示
根据四川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26号)要求和相关实施办法规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市(州)在2022年度开展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广安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凉山州作为2022年度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州)予以激励支持。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电话:028-8652365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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