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中医函〔2023〕106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加强我省西学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卫中医〔2022〕125号)等文件精神,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详见填表说明)。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报送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审核(省属单位直接报送)。
二、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等各3份进行汇总排序,并填写《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省卫健委中医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卫健委将组织中医药理论全省统考(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按照择优录取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详见《实施方案》),遴选10名省级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经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全省统考通知另行印发。
联 系 人: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电子邮箱:fjswstzyc@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附件:1.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选拔考试大纲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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