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基层〔2023〕4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