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博州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魏永红同志就《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保基金是这一制度体系健康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出台《办法》和《实施意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规范提升飞行检查监管效能的制度保障,是构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的首要关口和关键一环。
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一要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发挥飞行检查带动引领作用,用好飞行检查结果,聚焦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汇总建立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清单。二要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加强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三要推进日常监管常态化,出台统一明确的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工作指南,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水平。四要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五要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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