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地市(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及集体合议,现将我省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6月26-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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