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岗位代码3100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体检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5日起至7月7日。公示期间,可采取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来信请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电话:0951-6028925、6024459。接受电话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公示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须提前书面告知我局。
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拟体检人员公示名单.wp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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