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保函〔2023〕7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冀医保字〔2020〕5号),在各有关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度医疗保障研究立项课题进行了结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河北省医疗保障研究课题结项目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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