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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7-09 04:38:50作者:佚名

  

  省内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我省医药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定于6月25日、26日分别在长春市、梅河口市举办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培训班,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长春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在长春市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11:30

  培训地点:中日友好会馆二楼文华厅

  联 系 人:周思达 0431-81886294

  (二)省内其他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在梅河口市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12:00

  培训地点: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688号)行政会议中心二楼学术报告一厅

  联 系 人:姜禹 0435-4370082

  二、培训内容

  (一)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相关政策介绍。

  (二)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介绍。

  (三)药品挂网采购相关业务介绍。

  (四)现场交流答疑。

  三、参加人员

  (一)已按我局5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举办第一期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培训班的预通知》要求报名的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

  (二)省医疗保障局、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及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及相关处(科)室业务负责人。

  (三)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

  四、培训要求

  (一)请长春市医保局负责6月25日长春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人员培训相关组织工作。

  (二)请梅河口市医保局负责6月26日省内其他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人员培训相关组织工作。

  (三)长春市、梅河口市两地的培训内容一致,请省内各药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食宿,不负责接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ybj.jl.gov.cn/ybxw/gsgg/202306/t20230620_8727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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