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设立领导干部
接访下访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听取广大参保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医疗保障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起常态化设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13:00)和每月第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5:30—18:00)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日。
7月接访时间为7月3日(周一)上午10:00—13:00,7月21日(周五)下午15:30—18:00。
二、接访地点
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接访室(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三、接访人员和形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同志采取坐班方式轮流开展接访。
四、其他事项
1.接访人员要把接访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具体实践,作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认真负责、热心热情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确保群众反映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依法依规反映诉求。除每月接访下访日可到接访地点反映诉求外,也可通过电话(0891-6609803)以及“西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留言板或其他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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