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3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中医康复中心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确定我省推荐的国家中医康复中心为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531-51766315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省卫生健康委中西医结合指导处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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