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助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18日,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召集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运城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临汾、运城两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药监部门开展好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对省局“131”系列惠企政策进行了宣贯。亚宝药业、国药临汾、百汇医药、德康元、运城盐化等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确保药品安全是企业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需求,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药品安全最根本的保障。要借助巩固提升行动的东风,认真履行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共同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控水平,推进我省医药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议强调,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离不开药监部门外部监管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合力推进。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是密切联系的一个整体,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是保障药品安全的根本前提。要始终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会议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一要落实企业自查责任,建立有效运行的自查体系,有效检视和常态化改进,及时化解风险隐患,保障生产经营合规性和药品质量安全。二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关键人员的履职能力。三要落实企业内部培训制度,强化企业所有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四要建立完善持续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体系安全保障药品安全。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主会场有50家企业代表参会,其余150余家企业在线上参会。 (申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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