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山西出台《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时间:2023-07-22 23:38:42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山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保障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实施细则》包含举报奖励原则、范围、途径、标准、审批发放程序等内容,共六章二十一条,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依据国家文件精神对原有规定进行了多项修订,将既往的骗保行为举报扩展为将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规定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举报奖励参照执行。

  

  《实施细则》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按3%给予奖励,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部分,按2%给予奖励;案值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部分,按1%给予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细则》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开辟便捷的兑付渠道,便于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资金。

  



原文链接:http://ybj.shanxi.gov.cn/xxfb/fdzdgknr/gzdt/202307/t20230721_89772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