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二、公示单位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三、申(投)诉电话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药械招采部:0470-8206992
四、拟入围企业名单
见附件
五、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内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
(二)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反映相关问题与情况,企业如对公示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在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证据和佐证材料,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后,由法人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720室,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受理人员将认真调查实。
此公示
附件:《呼伦贝尔市2023年度(上半年)新增药品、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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