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二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三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52家次,暂未发现违法产品。
下一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供稿: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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