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省药监局全面实现本级涉企证照电子化,全覆盖139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51类证照,包含《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许可,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证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等文件。
推进涉企证照电子化是推动政务服务便企利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省营商环境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省药监局以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成熟一批、启用一批”的原则,有力有序稳步推动涉企证照全面电子化。6月1日启用第一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照,7月1日启用第二批《执业药师注册证》等18类电子证照,8月1日启用最后一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等16类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随时随地下载,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腿”。后续,省药监局将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助力涉企服务提质增效,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高效和便捷。
供稿:审批办、综合处
审改:陈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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