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等规定,积极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根据前期调研、政策摸底和基金测算情况,我局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四川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公示期:2023年7月25日至8月24日
联系人:规划财务与法规处 刘晓虹
电话(传真):028-86522070
电子邮箱:scsybjgcfc@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邮编610012。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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