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3〕166号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相关文件要求,经对挂网药品价格和供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部分药品价格和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供配方面存在异常现象。
请各企业委派相关药品负责人1名携带澄清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9:30到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0471-4904007
附件:1.挂网药品价格及供配异常情况表
2.澄清材料要求及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8月3日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