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普法宣传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鲁卫函〔2023〕289号)有关要求,现对各市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普法宣传新媒体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视频类“十佳作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普法宣传(申报单位: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2.蜕变(申报单位:枣庄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新《医师法》,你了解吗?(申报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
4.《医师法》普法宣传动画(申报单位:临沂市费县人民医院)
5.医师法普法宣传视频(申报单位:青岛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
6.面对《医师法》,他们有话说(申报单位:东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执法支队)
7.学好《医师法》,争做好医师(申报单位:临沂市蒙阴县人民医院)
8.尊医守法守护健康(申报单位: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9.新版《医师法》让超说明书用药有法可依(申报单位: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
10.医心有您有法有情(申报单位:枣庄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图文类“十佳作品”
1.卫生健康法治宣传之《医师法》(申报单位: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申报单位:省血液中心)
3.医师执业活动中的受警告行为(申报单位:东营市广饶县中医院)
4.莲因洁而尊,医因廉而正(申报单位:省第二康复医院)
5.漫漫行医路依法沐光行(申报单位:济南市中医医院)
6.深入学习贯彻医师法亮点(申报单位: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7.执业医师法,让我们更专业(申报单位:德州市立医院)
8.中医名家宣传医师法(申报单位:菏泽市曹县中医院)
9.尊医重卫科学普法漫画作品(申报单位:济南市商河县中医医院)
10.医师法实施意义(申报单位:烟台市中心血站)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0531-51766108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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