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2023〕72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省卫健委医政处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0591-87812113
省卫健委中医处联系人:陈明俊
联系电话:0591-8783367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福建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福建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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