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精神,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治区专家评审组进行复审评选,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拟授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等10个集体“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权正萍等30名同志“卫生健康先进工作者”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附件: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联系电话:0891—6289592(兼传真)
0891—6811875(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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