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向省局报告。有关规定,现将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等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C20220001) | 浙江省 | 至2023年12月31日(同委托配送协议日期)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示(2023年第9号))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
经审评,沈阳天仁合一科技有限公司申...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业务能力,9月24日,2...
9月24日下午,省药监局赴省医药商业协会召开《安徽省药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试验检查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我省药械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