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贵州省药监局组织检查组到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和罗甸县开展农村药品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省、州、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及乡镇赶集点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检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未按储存要求储存药品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售药品、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利用赶集无证销售药品或销售“祖传药”等自制药,以及化妆品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未经注册或备案等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家、乡镇赶集点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调查5件,取缔非法地摊药销售点2个。
此外,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以老带新、以查带训的方式,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实战培训,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检查方式、重点、技巧,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持续深入推进贵州省农村药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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