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目录和支付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52号)《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贵州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并于2023年9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电话0851—85972752)反映。反映内容必须提供真实证据,逾期未反映或反映内容不实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
监督电话: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纪 0851—85942901
来信地址及邮编: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65号,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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