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计生协(“幸福工程”自治区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向各地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共收到《2023年自治区“幸福工程”滚动运作项目申报书》4份。经项目评审专家小组评审,经9月15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第3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确定2023年开展自治区“幸福工程”滚动运作项目的2个项目点。现将资助项目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州市 | 县市区 | 项目内容 | 申报 资金 (万元) | 批准 资金 (万元) |
1 | 阿克苏地区 | 库车市 | 畜牧养殖、特色餐饮、百货零售项目 | 90 | 90 |
2 | 塔城地区 | 裕民县 | 养殖及个体经营项目 | 90 | 90 |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计生协反馈,联系电话:0991—4617027。
自治区计生协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经审评,沈阳天仁合一科技有限公司申...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业务能力,9月24日,2...
9月24日下午,省药监局赴省医药商业协会召开《安徽省药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试验检查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我省药械临...
...
为确保三晋名方优选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开展,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