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省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

时间:2023-09-23 20:43:52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发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AP”)有序实施,助推我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现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立足我省中药产业实际,坚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引导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优化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为目标,积极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健全中药材质量管理体系,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全面提升赣产道地特色中药材核心竞争力,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托我省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技术指导作用,加强对申报GAP示范建设单位的筛选和跟踪指导,促进我省中药材供给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省局中药监管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mpa.jiangxi.gov.cn/art/2023/9/18/art_35104_46008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