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开展了2023年度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评选和推荐工作。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择优推荐和省级评估筛选,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厦门海沧区、三明明溪县、南平邵武市等3个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来函应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来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电话:0591-87275922;邮箱:fjwjwjtc@sina.com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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