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关于撤销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二门诊)的请示》收悉。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4〕91号)要求,你市卫生健康、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撤销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二门诊)相关工作进行了预审,自治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秘书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初审和现场评估。综合预审、初审和现场评估意见,并经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药监局审核同意,经研究,同意撤销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二门诊),请做好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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