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属中医医院: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蚌埠市中医医院等11家三级中医医院开展了等级医院评审。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11家三级中医医院符合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同意备案登记,有效期为4年,请于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申请评审,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评审按照三级未定等管理。
希望11家三级中医医院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附件: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备案回执2023-016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关于公布蚌埠市中医医院等11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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