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药监局召开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分析暨集中约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总结今年以来我省药品生产检查工作,分析研判当前质量安全形势和风险隐患,部署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要求,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全面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底线思维意识、风险防控意识。
会议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转变发展理念,注重药品质量,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要加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特别是纯B证类持有人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责任赔偿等三大能力建设;要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改进措施,彻底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还集中约谈纯B证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讨论了《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
省内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省局药品生产处及直属有关单位相关同志近90人参加会议。(省局药品生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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