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重庆佩奇大药房有限公司对前期检查存在问题完成了整改,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符合药品经营条件。经研究,解除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恢复销售药品。
特此通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 编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重庆佩奇大药房有限公司 | 渝BA0230129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金阳路191号负1-1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金阳路191号负1-1 |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限口服,外用制剂)。(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
2025年6月14日,河北首场长期照护师(五级)职业技能...
为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活动,推进深入贯彻中...
居民健康素养率是衡量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
6月9日下午,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京会...
为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近日,阳泉...
当地时间6月8日至9日,国家副主席韩正应邀赴法国出席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