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冬葵果配方颗粒等92种中药配方颗粒
质量标准(第三批)的通告
2023年 第12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和《青海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和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规定,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制定了冬葵果配方颗粒等92种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三批),现予以颁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相应品种的国家标准后,与之相应品种的省级标准自行废止。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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