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3〕7号)、《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冀医保规〔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察评估、公示、培训考试及协商谈判等环节,确定河北冀勤省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省直东苑药房为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通告。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