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拟纳入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的河北冀勤省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省直东苑药房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906606
受 理 时 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工作日受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
2023年9月26日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