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
省际联盟采购的公告(八)
各有关企业:
一、根据《关于公示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拟中选结果的公告(七)》要求,经核实,现将有关申投诉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投诉通用介入类拟中选产品价格相关问题的,由企业提供价格说明,因相关配套器件更换导致价格变化的,对更换情况在产品清单拟中选价格公示表(详见附件)中公示。
(二)北京美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动脉瘤夹申报产品报价高于其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根据《动脉瘤夹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3-4)》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申报报价”有关规定,取消其动脉瘤夹类产品拟中选资格。
二、现将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产品清单拟中选价格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一)根据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文件中“拟中选价格确定”有关规定,按照比价关系、平均降幅等方式计算得出拟中选价格的,如果该拟中选价格高于该产品在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上最低挂网(中标)价、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的,拟中选企业应于公示期内主动申请价格调整(将价格调整申请的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未按时按要求申请价格调整的,经查实后视情形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拟)中选资格,并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有关规定处理。
(二)按照平均降幅计算得出拟中选价格的金属颅骨钉/可吸收颅骨钉,如果拟中选企业无法按照拟中选价格足量供应联盟省份的,应于公示期内主动申请放弃金属颅骨钉或可吸收颅骨钉的拟中选资格(将放弃申请的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拟中选企业同意按照拟中选价格足量供应联盟省份。
(三)有关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并将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逾期视为无异议。申投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无相关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恶意申投诉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产品清单拟中选价格公示表
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产品清单拟中选价格公示表.xlsx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