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办公室关于遴选自治区第二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研究遴选,拟确定自治区第二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八楼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30012)。联系电话:0771-2186165。
附件:自治区第二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拟确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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