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大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力度。2023年,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五市组织开展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交叉检查活动,交叉检查采取五市相互交叉开展检查的方式进行,由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组建检查工作组,分别赴其他市对随机抽取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023年6月至9月,五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组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安排部署,对全区10个县(区)和宁东地区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涉药械单位62家,其中:零售药店41家(单体药店25家,零售连锁门店16家)、药品使用单位 21 家,检查共发现问题488项;其中:零售药店327项,药品使用单位161项,向被检查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案件线索 14起。
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活动,一方面通过检查发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风险隐患、查办违法案件,进一步提升“阳光药店”“规范药房”建设质量,规范辖区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有利于各地相互借鉴学习监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促进药品安全巩固行动深入开展。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结合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探索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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