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23〕354号)要求,经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主推荐,并经我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处为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推荐陈志斌、黄伟容等2位同志为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于2023年10月20日报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023年11月3日,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复审工作的函》,称经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我委报送的推荐对象已通过初审,现按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或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71-2812036(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1102室。
邮政编码: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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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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